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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九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9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42名硕士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为公费,毕业时提供面试机会,择优留院录用;为中国石化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到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a.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的优秀推荐免试生。推免生需来电、来信向研招办索要填写表格,并参加面试。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我院接收的在京高校推荐免试生需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三)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生考前需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六)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到时再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专业之间名额可以调剂。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及实验生活补贴,目前非定向硕士生每月为850-1100元。此外,学生在读期间申请专利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委托培养硕士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所有在学硕士生皆可以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八、其他说明
  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考试试题采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物理化学考试科目所用教材、参考书为:
  1、天津大学物化教研室编《物理化学》1993年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吴肇亮等,《物理化学实验》(上下册),石油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吴肇亮等,《基础化学实验》(上下册),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研究生招生期间,各阶段招生信息我们会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招生单位编号:86301  
  地  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82368172  

联系人:张定志                       电子邮件:zhangdz@ripp-sinopec.com

 
 
专业
代码
序号
研 究 方 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化学工程
081701

01
反应工程技术的基础研究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考试采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试题
化学工艺
081702
02
清洁汽油生产技术的基础研究
20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物理化学
同上
03
清洁柴油生产技术基础研究
04
生产低碳烯烃技术的基础研究
05
催化裂化技术的基础研究
06
催化重整技术的基础研究
07
加氢裂化技术的基础研究
08
芳烃生产技术的基础研究
09
重油高效转化技术的基础研究
10
重油加工工艺研究
11
替代能源GTL技术基础研究

应用化学
081704
12
石油产品评定技术及添加剂的研究
14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物理化学

同上
13
仪器分析与原油评价
14
催化材料表征
15
生物柴油相关基础研究
16
润滑油生产技术的基础研究
17
润滑脂生产技术的基础研究
18
润滑油添加剂研究
19
航空煤油生产技术的基础研究
20
膜技术在水处理中的应用
21
计算机优化技术研究
工业催化
081705
22
催化材料的基础研究
5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物理化学
同上

二OO九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国内各设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母校为设立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
  5、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须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所学外语语种必须与拟申请的我院当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语种一致。(请查阅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1份;
  2、推荐学校教务部门或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加盖公章)1份。
  3、个人自述1份;
  4、专家推荐信2份(需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http://www.ripp-sinopec.com)查阅我院2009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最迟于10月10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于2008年10月2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复试,择优录取。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在收到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领取省级(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2008年10月31日之前登陆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yz.com.cn,http://www.chinayz.edu.cn)填报报名信息。网报时,报考学校选择"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按接收函确定的内容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北京地区的推免生必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作为报名点,京外地区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选择报名点。
  我院接收的北京地区(包括我院)推免生网报成功后,还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具体支付办法请查阅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北京市高招办的有关公告)。
  11月10日-14日,所有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必须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凡未参加网上报名或者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照相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必须在现场摄像和确认信息后10天内将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从推荐学院教务部门获得)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登记表的推免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注意: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需与统招生一起参加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合格,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6、入学复查。2009年9月入学时,我院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初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申请人在获得初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审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通过录取资格复审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68172,82368648,电子邮件:zhangdz@ripp-sinopec.com 传真:(010)62311592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E-mail:914@ripp-sinopec.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100083